3月9日,仁寿县卫健局接到患者投诉称:在县人民医院门诊就诊时,被不明身份人员介绍到温州商贸城内李佳祥中医诊所就诊,收费1600元,诊治无效且病情加重。接到投诉后,县卫健局立即指派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调查。
经深入调查,发现该诊所存在以下情况:1、该诊所实际控制人为龙某1、龙某2、龙某3等三人,龙某1利用李佳祥(男,81岁)执业医师证办理执业登记,采取李佳祥坐诊、龙某1等组织雇佣“医托”到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介绍病人等方式开展医疗活动;调查中有多名患者证明被“医托”介绍到该诊所就诊,且收费昂贵;2、1月10日至3月11日,该诊所接诊患者307人次,流行病学史询问登记表仅登记56人次,门诊日志仅登记75人次;3、为逃避检查,接诊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登记信息记录不全;4、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龙某1、龙某2、杨某从事处方调剂工作;5、开具的处方无临床诊断。
经查实,该诊所存在雇佣“医托”招揽患者就诊、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承担本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未按规定填写门诊日志及处方书写不合规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经县卫健局立案调查终结,决定依法给予该李佳祥中医诊所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将有关严重扰乱正常医疗卫生秩序的“医托”违法行为(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