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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3 08: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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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上午,网名“郑三少”驾驶川A4***Z的黑色小轿在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景观大道乱停乱放。巡逻民警发现后,现场喊话告知其驶离,不见其回应,并电话通知车主却无人接听。随后,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对其作出150元罚款处理。 网名“郑三少”得知自己被处罚后,在抖音自媒体平台上发布视频称:疫情防控期间,自己参与移动线路抢险施工,刚停车几分钟,就被交警处罚了,这一天就白干。该视频引起公安机关注意后,交警大队立即介入调查,经核实,网名“郑三少”系四川省某网络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但他穿的是“中国移动”标识的服装,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以案促改,教育处理这种损坏中国移动公司和公安机关形象的人员。 随后,网名“郑三少”受到“特别邀请”,并到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警大队接受教育,学会了正确对待和处理涉及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案件的投诉方法、申诉渠道。同时,他还明白了“网络不是真空地带,更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公开谩骂公安民警系违法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鉴于网名“郑三少”有关言论未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且认错态度诚恳,民警未对薛某进行严厉处罚,而是通过教育普法,纠正其错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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