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内
一女子和同伴正“人肉占车位”
没想到遇到了狠人
对方强行开车进入车位
女子和同伴被车顶得连连后退
愤而报警
据网友拍摄到的画面,当时人肉占位的两名女子正站在停车位上,前方有一辆黑色SUV,缓缓倒车进入停车位。两名女子见状,便试图用手撑住车辆尾部,阻拦该车辆倒入,终因人车力量悬殊,SUV成功占据车位。
中途,一名女子见无法阻拦,就让另一名同伴拍摄视频,她自己则称将报警。
昨天,南京汤山百联奥特莱斯工作人员回复极目新闻记者,当天下午确实有顾客因为车位起争执,当时一位顾客称自己占据了空车位,对方司机说这是车位不是“人位”,便将车停进车位,双方争了起来,所幸没有人受伤。女子报警后,警方来到现场将当事双方带走调解。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此前没遇到过类似情况。因临近年底,商场客流量较多,地下车库车位确实紧张,只得等警方协调,后续具体情况暂不知情。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王雯律师认为,商场地下车库等公共场所,公共停车位应遵循先到先停原则,不得私自占用停车位。人肉占车位的做法并不违法,但抢占、浪费了公共资源,是一种不合理、不安全、不道德的行为。
王雯律师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少网友认为
不应该这样占车位
但也有人表示
人都过来了
车要是在不远处
让让也无妨
下午,@江宁公安在线 发文回应此事。
警方认为,商场公共停车场中的公共停车位,其使用主体为机动车,两名女子在同伴车辆未到的情况下提前以人身抢占车位,并在他人车辆达到后拒不让位,这种不当行为及类似不良风气应该予以谴责和批评。
同时,机动车驾驶员在明知车后有人且未经言语沟通的情况下,强行倒车,尽管车速较慢,仍有一定的危险性,虽不至违法或犯罪,但驾驶员应该了解该危险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其行为仍受到批评。
警方表示,在此事件中,双方都没有故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且行为均未产生严重后果,警方对双方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
同时,警方要求涉事商场加强停车场秩序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立提示,明确机动车才是停车位的使用主体。
你们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大家对此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