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市场监管局、烟草局现场查获“茶烟”制品。庞刚摄
“‘茶烟’是三无产品,质量没有任何保障,包装上标注了‘替烟’‘健康’‘无焦油’等功效,未成年人在对事物似懂非懂、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很容易被误导。”执法人员正在现场进行普法和教育。
“我以为茶烟不是(卷)烟,可以随便卖,未成年人抽了也没得问题,听你们这么一说,我才晓得售卖‘茶烟’后果这么严重,我以后再也不卖了!”当事人张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坚决表示不再经营。
上述场景发生在11月15日,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烟草专卖局、青神县市场监管局“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联合突击检查中,在罗湾场镇集贸市场查获了流动摊贩张某销售“茶烟”制品的案件,经现场询问,张某承认了曾经销售“茶烟”给未成年人的事实。
原来近段时间,青神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陆续接到零售户和消费者反映,辖区内城乡中小学周边的市面上流行一种外包装类似卷烟,实则由茶叶卷制而成的新型吸食品,有部分未成年人购买吸食。
“‘茶烟’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模仿吸烟行为、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的风险,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必须严查、坚决打击!”烟草、市监两部门立即启动联合机制,共同开展突击检查。
“这次查获了50余条‘茶烟’,外包装仿造‘玉溪’‘煊赫门’‘芙蓉王’等在售卷烟,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说。
自今年6月新《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发以来,青神县政法委牵头,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等10家单位联合组建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建立了“1+9”联合协作机制,重点针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商铺,已经联合开展了6次行动,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据悉,该案是眉山市首例涉嫌违法销售外观类似卷烟的茶制品案件,该案是眉山市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取得的全新战果。目前,该案已交由青神县市场监管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下一步,烟草、市监、公安等职能部门将持续关注“茶烟”背后的生产链条及生产设备、辅料的来源,强化情报收集、线索摸排,注重追根溯源、深挖来源,力争在该类型案件上取得突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干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