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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7 0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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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县公安局紧贴群众,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树立“大案必破,小案快破”的工作理念,集中优势警力,深化破案攻坚,辖区群众安全指数、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近日,经过缜密侦查,精准发力,县公安局洪川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商铺被盗案,抓获嫌疑人1名。
24日13时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洪川镇中正街发生一起沿街门店被盗案件,商铺内营业现金被盗。接警后,洪川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展开侦查。由于门店被盗时间发生在中午之后,没有目击者,且地处监控盲区,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派出所民辅警经过对周边商铺走访、现场堪查、分析研判,最终锁定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下午17时许,派出所抓捕组迅速行动,在中心城区将嫌疑人李某成功抓获。经查,李某,(女、汉族)四川省洪雅县人,10月24日经过中正街时,趁一沿街商铺业主短暂离开店铺,便迅速潜入店内实施盗窃后潜逃。李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李某在民警带领下到现场进行指认。对于警方在4小时内神速破案、并抓获犯罪嫌疑人,赢得了被盗商户和围观群众的一致赞誉。被盗商户业主赵某感谢道:“民警同志破案及时,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以后我们在这儿经营也就更放心了。”冬季来临,往往是盗窃案件多发的季节。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外出时关好门窗,车内不要放贵重物品,确保个人财物不受损失。门店经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加装防盗门、使用安全防盗锁、安装监控设备等防盗设施,做好商铺的防盗工作。夜间,店铺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和现金,必要时,应安排人员值守。市民在超市、商铺购物时,一定要保管好随身财物,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要贴身存放,背包应置于胸前,警惕贴靠在身边的陌生人。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山水洪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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