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举杯共饮的庆功宴,谁知成了丢掉饭碗的悔恨局。面对拘留、罚款、吊销驾照系列处罚措施的刘某,除了默默接受,更多的是追悔莫及。10月22日13时许,彭山公安交警在城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现场挡获一教练饮酒驾驶。
经查,当天中午,为庆祝3名学员考试顺利过关,教练刘某某在席间庆祝时,因为高兴情不自禁饮下1瓶啤酒。饭毕,其驾驶车牌号为川Z56**学的教练车载着学员返回。谁料途中遇交警执法,经民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显示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当即,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作为一名专门教授别人如何驾车的教练,刘某某“知法犯法”,不但失去了驾驶资格,更丢掉了饭碗。彭山公安交警再次呼吁,希望广大驾驶人在欢聚畅饮的同时,绷紧安全之弦,务必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