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8月24日,东坡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周某兵、彭某江等15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历时2天。东坡区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东坡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称:
1998年开始,被告人周某兵通过在赌博场所放贷、结交社会人员,自身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和社会名气,先后以拜师收徒、结拜亲家的方式,不断壮大组织成员并谋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以周某兵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组织人员大肆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经永寿聚众斗殴案后,该组织在眉山市东坡区一战成名,社会恶名大增。该组织从2002年1月起,先后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非法采矿、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在东坡区中心城区、崇礼镇、富牛镇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兵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5名,其中周某兵系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彭某江、王某平为该组织的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7人,一般参加者5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1个。
庭审中,东坡区法院严格依法进行了调查、举证、质证等庭审程序,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庭审全程重点突出、公开公正、程序规范,让当事人和旁听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为保障庭审顺利开展,东坡区法院庭前就安保、防疫、宣传等工作做了周密部署。同时,为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彰显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坚强决心,庭审邀请了市司法局、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等部门领导干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案件审理。
因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