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参加人(合计32人) 按照《关于拟召开眉山市主城区智慧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方案听证会暨公开征集消费者参加人的公告》确定的参加人产生方式,选取的听证会参加人如下: (一)消费者参加人16人。 蔡冰,鱼山社区居民;黎雪梅,远景楼社区居民;涂小明,红星西路社区居民;张开春,苏辙社区居民;刘玉华,苏辙社区居民;周兵,鱼山社区居民;阿依什卡,苏辙社区居民;谢明英,快乐社区居民;罗磊,江公社区居民;张海波,金罗马社区居民;窦瑞,芙蓉路社区居民;闵秀丽,金罗马社区居民;徐进,白虎滩社区居民;孙路现,长安路社区居民;祝利平,鱼山社区居民;邹刚,白虎滩社区居民。 (二)经营者参加人1人。 王海龙(国资代表)。 (三)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人。 王会利(眉山市衡达朝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专家参加人2人。 李勇刚(瀛楷典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艳梅(四川唯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2人。 万荷君(市人大代表),伍利民(市政协委员)。 (六)相关单位参加人9人。 梅玫(东坡区政府),李翔(市委政法委),温相军(市财政局),李济宏(市住建局),刘依琳(市司法局),余崇强(市综合交通整治办),腾锐(市交警支队),张萍(江公社区),梁懿伟(东湖社区)。 (七)行业组织参加人1人。 张权(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五、听证人员(4人) 市发展改革委罗雪梅、雷蕾、徐明霞、周童生。 六、旁听人员 吴志宏(城南社区),付晓(彭山区、城东社区) 七、新闻媒体 眉山日报社、成都商报、眉山电视台、眉山草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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