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学位时间:
5月20日至23日 符合“两个一致”、“户籍一致”的申请学位。
5月27日至29日 符合“住房一致”的申请学位。
2.申请地点:
百坡小学“士蒙楼”底楼大厅。
1.符合“两个一致”的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划片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读儿童父母必须拥有该房产50%及以上的产权。)
2.符合“户籍一致”的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划片范围内的户籍)。
3.符合“住房一致”的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地点不限);适龄儿童居住地的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证:就读儿童父母必须拥有该房产50%以上产权,且入住3个月以上,加该房产的水、电、气表号;购房合同:入住6个月,加该房产的水、电、气表号)。若个别老旧小区房产不能提供水、电、气表号,则根据消费的实际情况提供缴费凭证等材料。
审核材料时,需要登记学生信息。为避免现场拥挤,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前登记。
1.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于6月10日9:00至6月15日19:00在网上申请。6月17日9:00至6月24日,教体局现场审核资料,审核地点:百坡小学。
2.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进藏干部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优才卡人员、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和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消防救援人员群体子女,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以上区域范围内实际居住的,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3.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学位时出示的户口簿及房产证原件,由我校代为保管至发放通知之日退还。如不愿上交原件,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4.申请学位时,敬请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做好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