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市普通高中是分批次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第一批次录取。
(1)单报民办高中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C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冠城七中、眉山东辰、北外东坡三所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东坡区“省控线”,其余民办高中不得低于“全市最低线”。
(2)眉山中学、仁寿一中南校区区县外录取:须符合文化考试科目全科A等级,体育、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及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该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
- ①车城中学、仁寿中学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报考学校规定等级,中考成绩不低于报考学校所在区县“省控线”下50分且不低于报考学校所在区县最低控制线,在专业测试合格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②洪雅中学足球特色班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B等级,中考成绩不低于洪雅县最低控制线,在专业测试合格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③青神中学橄榄球特色班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B等级,中考成绩不低于“全市最低线”,在专业测试合格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④北外东坡语言特色班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B等级,中考成绩不低于东坡区省级示范高中控制线,语言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为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在此基础上,按测试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艺体生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报考学校规定等级;中考成绩不低于报考学校所在区县“省控线”下50分且不低于报考学校所在区县最低控制线,在专业测试合格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
(1)“定向切块”录取: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为A等级,信息技术须为B等级及以上,中考成绩须达到报考省级示范高中所在区县‘省控线’下20分”为基础条件,按照初中学校分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过该初中校“定向切块”计划数时,按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划线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报考学校规定等级,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区县“省控线”。兼报志愿与单报志愿同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第三批次录取。
东坡区其余公办高中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C等级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仁寿县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C等级以上,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过报考高中校计划数时,按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四批次录取。
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的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C等级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