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关于
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
根据省林草、农业农村、政法委、公安、交通、互联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和成都海关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仁寿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31日前联合开展“清风行动”,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
重点打击和整治的区域场所有:1.黑龙滩风景名胜区、黑龙滩国家湿地公园、黑龙滩省级森林公园,仁寿县国有林场;2.电商、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交易野生动植物或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3.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户)、宾馆饭店、加工厂实体场所;4.长江“十年禁渔”四川省禁捕水域。
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行为:1.非法捕猎野生动物;2.非法使用野生动物;3.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4.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5.非法捕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天然渔业资源。
为切实有效开展“清风行动”,请社会各界人士、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宣传,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凡是在以上重点打击和整治的区域场所发现有以上违法行为,请积极拨打举报热线:028-3623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