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民助”“名校办民校”“联合办学”……各类冠以名校招牌的合作办学遍地开花。仅在西南某省会城市,当地教育部门的不完全统计显示,2014年以来,全市通过政府、企业与省外教育资源优质的学校开展的各类联合办学学校报备数累计达200多所。
半月谈记者在多地采访了解到,一些名校合作办学过程中出现“冠名办校”“挂牌办校”有名无实、地产商办校成“售楼招牌”等问题,由此带来加重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引发社会纠纷矛盾等问题,亟待加强引导规范。
冠名办校”有名无实,名校招牌成“售楼招牌”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所谓的名校合作办学往往有名无实,与名校教育资源毫不沾边。以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为例,该校在全国有多所分校,这些学校的办学简介中写着“与北京大学联合办学”“秉承名校理念”,校徽也与北京大学雷同。
“虽然挂着北大的牌子,实际上跟北京大学没什么直接关系。”福建一所北大附属实验学校负责人告诉半月谈记者,学校是由福建某集团出资与北大集团旗下“北京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合作成立。根据签约协议,该集团向北大青鸟支付品牌冠名和管理费用,但收完钱后,后者对学校并未有实质性的指导和资源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