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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流传着一张“某集团全国营销管理群”的微信聊天截图。截图显示,除夕夜领导在群里根据人数发了45个红包,但他第二天中午发现,自己的红包竟然有5个人没领,他立即在群里发表了牛年第一次“训诫”。
他指出,对于营销大群的情况超过24小时不予关注,先不谈责任心的问题,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何在?还能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
他强调,过年不是放羊,很多同事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相关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最后,该领导也给出了处理意见,要求这些员工当日下午4点前道歉并检讨,还要主动发200元红包,如果执行不到位,下午4点后移出群,年后处理。
▲相关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据@红星新闻,涉事企业疑似是一家总部位于武汉的中型房企,1996年在深交所上市。此事一出,随即引来网友围观,企业官方微博下也出现负面评论。目前,该微博已开启评论审核。
据@红星资本局,记者相继拨打了该集团武汉总部、注册地云南省的办公电话求证该截图,但均“无人接听”。同时,记者通过该公司2019年报中留下的手机号拨打数次均未接听,该手机发来短信 “抱歉,我正在开车”。随后,记者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去了采访问题。但截至发稿,一直未给予回复。
“上述领导的要求是无稽之谈。”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三明表示,领红包不属于工作范畴,仅属于个人兴趣,领与不领均不应该上升到工作层面,发红包相当于是赠予、 领与不领就是接受或者不接受赠予。在周三明看来,移除群也不代表开除员工,若年后以此为据开除员工,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来源「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