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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09: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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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资阳等13市将于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转差,1月12日-16日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个别城市有短时重度污染风险。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要求,建议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资阳等13市于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各城市可根据当地情况提高预警等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按照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时间调整为工作日6:00至22:00。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二、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三、工作日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一)申报预约出行车辆为国III(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工作日6:00至22:00,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不含)内区域,禁止通行。(二)已在“蓉e行”平台成功申报预约出行,且预约车辆为国III(含)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含)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工作日6:00至7:30、20:00至22:00以及已预约出行的时段为不受尾号限行时段。
本文转载:眉山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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