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了。挂了她照片。
再发一个看看,满足一下好奇心 浪吧啦 发表于 2025-2-12 14:38
再发一个看看,满足一下好奇心
不发啦,放过别人,放过自己 冬阳向暖 发表于 2025-2-11 23:36
哦哟,都成惯偷喽
好像是的哦,年前发得 兄弟姐妹们,你们不要私信我摆啊。喊楼主给你们摆。我记得的不多,就是一个女的做电脑生意,在东坡区租了两间门市,一年偷人3次还事多少来着。看横幅应该是88年的 对了,好像跟楼主楼上楼下得,奇葩。 撒花,散伙。我顿悟了 顶上去,沉底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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