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公安交警曝光一批不礼让斑马线车辆名单 看看有没有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驾驶人的文明线。然而现实生活中,部分机动车司机仍未意识到“礼让斑马线”的重要性。
为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12月7日,眉山公安交警曝光一批不礼让斑马线车辆。
违法车辆:川Z3KR89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洪州大道与广场北路路口
违法车辆:川Z5A126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禾森大道与上正街路口
违法车辆:川Z9R976
违法时间:2012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禾森大道与上正街路口
违法车辆:川Z9420F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禾森大道与上正街路口
违法车辆:川ZF7749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洪州大道与广场北路路口
违法车辆:川ZLU390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九胜大道雅自天成
违法车辆:川ZQT776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洪州大道与广场北路路口
违法车辆:川ZYP727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禾森大道与上正街路口
眉山公安交警提醒:礼让是一种风度、一种品质、一种和谐,每一次礼让都包含着爱的温度,每一条斑马线都是靓丽的人文风景。广大交通参与者应当时刻保持“风度”,共同营造温暖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主动避让行人,争做文明模范先锋。
曝光有什么用?有些司机没脸没皮没素质,归根究底就是处罚力度不够
有一说一,行人也是交通参与者,路权是平等的,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应该快速通过,不是大摇大摆慢腾腾的走。
我都是主动让行,但的确有时候不一定看的到行人。。 路权怎么可能是平等的?整个机动车道有多长?斑马线又有多长?行人能到机动车道上去占道走吗?行人除了过斑马线外,就不能去横穿马路,一旦出事就将担主责至全责,路权能一样吗?鉴定完毕。
洪雅抓的凶哦
第一个怨,明明让了
现在走路的是大爷,是先人!我开车必须让行人。我步行会主动避让机动车辆。本人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为何车辆与行人,不能相互体谅一下,多一点包容。最TMD讨厌那种人,本来自己车辆已做到了礼让前面的行人了,已经开始起步走了,还有人从旁边绿化带或辅道冲过来的人,还有的会慢悠悠的。心中一万个草……!
第一个遭的有点冤
警察叔叔干的漂亮!
很多地方可以考虑安装红绿灯,该谁走该谁让一目了然,各行其道,不按规矩的重罚;这种看似文明(文明礼让在每个人心里的标准不一),实际反倒不利于通行,在标准把控上各方理解不一,行人骂开车的,开车的骂行人,反倒容易造成不和谐。 我感觉第一2个冤得很,人只要站在斑马线上,管他走不走你都的让,所谓的礼让变成强制,希望哪天你们作为执法者也能遵守
尺度确实不好把握
驾驶员必须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礼让横道线上行人是开车的规定啊
我那天走斑马线差点被撞了,司机嚣张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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