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罂粟粉提鲜,眉山一卤肉店老板被判刑
近日,眉山一卤肉店老板蹇某因用罂粟粉加工卤肉,被东坡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刑罚。
2021年5月 25日,眉山市公安局高新(甘眉)公安分局和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在对一卤肉店食品进行抽检中,从取样的食品中检测出了罂粟碱成分,并在其店内搜出还未用完的罂粟粉。民警随即将店主蹇某传唤到案。
对此,该卤肉店老板蹇某供认不讳。据她称,她和丈夫开卤肉店多年,奈何生意一般,为了提味增香以招揽更多客人,从今年2月起,蹇某开始将购得的罂粟粉分批次加入卤制食品的卤水中,卤制出来的食品用于其经营的卤菜店里售卖,共获利20000元。
据蹇某交代,自己也知道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属于非法行为,但奈何抵不住赚钱的诱惑,就想着铤而走险拼上一把,不料这么快就被公安机关查获。
蹇某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罂粟粉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侦办后,近日,东坡区人民法院对蹇某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蹇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禁止被告人蹇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对被告人蹇某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万元予以追缴,并将扣押的卤制品、粉状物质予以没收。
“许多人认为在肉品中添加罂粟可以使肉质更加鲜美,但这一说法并无科学依据。”眉山市公安局高新(甘眉)分局刑大案侦民警毛磊向记者介绍,罂粟作为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长期食用易使人体产生依赖,造成瘾癖,引发慢性中毒。
“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严厉打击危害食药环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推动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眉山市公安局高新(甘眉)分局副局长朱刚表示。
据介绍,为了加强对危害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眉山市公安局高新(甘眉)分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强化线索摸排、开展破案攻坚,“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重拳出击,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今年1-11月,眉山市公安局高新(甘眉)分局共立案5起、破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起诉3人,涉案金额40万元。
来源:川观新闻
天哪,有点吓人
以前这种情况多,现在管控了。
哪家卤肉店
这种就该曝光他 要认真查的话怕是没几家合格
20000万?
这样都不曝光?
怎么没曝光是哪家店呀,在哪里
这种人能判死刑吗?
其他哈吧也有的哦
此种人员应该是重判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和相关活动!!!
两千万??有那么赚钱嘛
可能眉山卤菜店不加那种的少
阳光蕾蕾 发表于 2021-12-7 17:30
要认真查的话怕是没几家合格
一般都不会,要蹲监狱 谁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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