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眉山
发表于 2021-10-17 20:24:10
清官难断家务事。
宁静致远2018
发表于 2021-10-17 20:25:00
必须给
海叶
发表于 2021-10-17 20:26:41
我觉得既然有承诺,已要看是什么情况!
半醒
发表于 2021-10-17 20:26:52
写了就必须给
辉煌荣耀
发表于 2021-10-17 20:27:15
自己做出的承诺,就是一泡屎都要鼓捣吃下去。
逄~源~
发表于 2021-10-17 20:27:47
那当然该给
下雨的日子
发表于 2021-10-17 20:27:55
自己写的就该给
橙黄橘绿
发表于 2021-10-17 20:28:35
承诺了就要给
兔子不吃窝边草
发表于 2021-10-17 20:29:44
一诺千金…
筱雪儿
发表于 2021-10-17 20:31:33
该与不该,看人,看人品,看情况。
牵蜗牛去散步
发表于 2021-10-17 20:32:04
离婚了 肯定该给
看牛娃儿
发表于 2021-10-17 20:32:07
不晓得哦这个事情
风一样了
发表于 2021-10-17 20:32:40
我相信法院的
刚哥.
发表于 2021-10-17 20:32:52
法官都已经判了,你敢不给吗
谢荣刚
发表于 2021-10-17 20:33:02
该给就给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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