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毛衣 发表于 2021-8-31 11:34:08

网友投诉金花社区书记对群众动手,还带人破坏集体塘?事实却是···


信件内容
金花社区书记李**,做事情一直以来做事情我行我素,没有以身作则,而且还动手。这不是现任书记所能做出的事,与前任书记唐**互相勾结,而且还说出以后有什么问题找他,他不会理彩我们。
金花场口一直以来一口池塘,书记带人前来搞破坏。为了老书记的利益,不顾其他村民的利益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您反映的内容不属实。多年来,您反映的集体塘因您母亲与邻居放水、堵水问题矛盾尖锐,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保障集体塘周边百姓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经复兴镇驻片领导牵头,金花社区两委干部共同协商,决定由金花社区出资,对集体塘泄洪道底部下降30CM,对周边180M沟渠进行清淤、硬化。2021年8月25日,金花社区两委组织集体塘涉及农户召开协调会,通报集体塘改善方案,除您母亲一户拒绝签字,其余农户均签字捺印同意。金花社区在组织施工人员对集体塘泄洪道进行施工时,您母亲到现场对金花社区党委书记李**进行了言语攻击,对施工人员的水泥钻孔机进行抢夺,并强行拔掉电线,阻碍正常施工。李**上前从您母亲手中收回器械,及时进行了报警处理,并表示如您母亲强行阻碍施工,妨碍公务,致使集体塘再次淹没农田,社区再无义务承担责任。经派出所民警现场询问调查,您反映李**“动手”严重失实。2021年8月26日,经镇纪委调查核实,金花社区党委书记李**在处理集体塘纠纷一事上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纪律作风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和信任。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复兴镇人民政府咨询,联系电话:028-38760216。

浪吧啦 发表于 2021-8-31 11:49:13

现在搞成随便说话不承担责任,如果不成立,是否构成诽谤、寻衅滋事呢?

老K光速 发表于 2021-8-31 11:53:23

这事情不好说,不外乎利益问题

咕咕1 发表于 2021-8-31 13:13:05

呵呵呵!这种事?谁对谁错?

嘿狗儿 发表于 2021-8-31 13:39:37

这是不清楚情况还是知道乱说哦,这要是真的,事情不小哦

陈卫 发表于 2021-8-31 15:14:52

反应情况不真实,应当负法律责任!

lh69169 发表于 2021-8-31 15:14:58

浪吧啦 发表于 2021-8-31 11:49
现在搞成随便说话不承担责任,如果不成立,是否构成诽谤、寻衅滋事呢?

农村沟渠清淤硬化,明眼人都知道是肥差。

651625344 发表于 2021-8-31 15:22:15

lh69169 发表于 2021-8-31 15:14
农村沟渠清淤硬化,明眼人都知道是肥差。

这种不是肥差,是为老百姓种粮食用水有好处,

标惹我 发表于 2021-8-31 15:54:09

乱说还感谢他??不打击处理,以后是个人就乱举报,乱诽谤!纪监委的职责不该是简单监督和打击违法违纪,更应该保护正常执行职务的干部!

风语者000 发表于 2021-8-31 16:11:47

浪吧啦 发表于 2021-8-31 11:49
现在搞成随便说话不承担责任,如果不成立,是否构成诽谤、寻衅滋事呢?

充其量就是一个内部矛盾。内部解决就是了嘛!

一年有12个月 发表于 2021-9-1 09:18:07

我曾经打12345举报某乡镇工作人员不作为。结果收到自称是东坡区公安局的回访电话,对方让我别举报了,就算举报了也是转到他手里,让我别折腾了。

琼琼、 发表于 2021-9-15 18:31:33

这个投诉信件是发到哪里的,请问有人可以告诉我一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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