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筱珊 发表于 2021-7-1 09:39:49

四川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亮点的看法

对四川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养金方案亮点的看法

四川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养金方案公布最迟但养老金发放很快,几乎在方案公布之时,养老金发放就已到位。6月底已有退休人员领取了1至6月增加的养老金了。不过,更引人注意的是四川方案的亮点,这就是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分两类:一类是15年及以下缴费年限,一类是15年以上缴费年限。后者调整又分两次计算:15年年限每年增加0.7元,15年以上部分每年增加1.8元。这种设计不仅有别于其他省市,而且就四川来看也是首创。这种设计不仅先进,而且更合理,更有利于调动人们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积极性,有利于推动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值得其他省市效法。

遗憾的是“方案”对此没有说明,也不见内行作解释。因此有人对此设计提出疑问: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为什么要分两类?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为什要分两次计算,而且调整比例不一样?
本人不是内行,但需要领养老金,所以对养老金调整方案中的亮点感兴趣。因此,大胆对设计的初衷作一个揣测。

01.为什么要分两类计算?很明显是为鼓励人们在缴纳养保险金达到15这个基本年限后,继续缴纳。

02.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为什么要分两次计算?分两次计算实际是分两个不同的缴费年段计算,即15年及以下年段和15以上年段计算。分两个年段计算是因为不同年段的调整幅度不一样:前者每年增加0.7元,后者每年增加1.8元。

03.为什么缴费年限15年以后的部分,每年的增幅远大于15年及以下年限的增幅?这是为更鲜明地体现长缴多得的原则,激励人们在缴满15年这个基本年限之后继续缴纳。继续缴纳的年限越长,退体后不仅领到的基本养老金更多,而在养老金调整时多缴年限的增幅更大。可以说,长缴养老保险金是双重得利。

04.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为什么不一次按1.8的比例调整?这样做对缴费15年及以下的人是不公平的。缴费年限总数超过15年,但要鼓励的只是超过15年的部分,未超过的部分和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是同等的,只能按相同的幅度调整。唯有如此才是不合理的,公平的。

大懒人 发表于 2021-7-1 10:06:40

反正我这辈子估计是拿不到养老金了。

梅筱珊 发表于 2021-7-1 11:39:24

大懒人 发表于 2021-7-1 10:06
反正我这辈子估计是拿不到养老金了。

太悲观了吧。我国人均寿在70岁以上,至少拿10年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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