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800元约嫖对方涨价到4200,男子觉得“不值此价”事后跑路,警方:都拘留
5月16日凌晨4时许,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自己在东城街道某酒店,具体求助事宜还没细说,电话那头就传来了一女子断断续续的“呼救声”,充斥着“我被他强奸了”等字眼。然而,接警员多次询问未果,电话就被掐断了。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三人拉扯在一起
到达现场,民警没有找到“被害女子”,反而在酒店大厅看到一男两女拉扯在一起,酒店保安和前台人员正在劝说。
民警赶忙上前制止,询问得知正是这名男子拨通了报警电话。
霎时,其中一名女子和民警哭诉起来,说自己与该男子在网上认识,相约见面后被其“强奸”。“我没有强奸她,是她在卖淫!”男子激动地说。民警觉得事有蹊跷,固定现场证据后,将拉扯在一起的三人带回所内开展调查。
经查,男子姓邓,四川人,今年25岁。声称被“强奸”的女子姓胡,贵州人,23岁。
据二人交代,5月16日凌晨1时许,邓某通过某交友app约见胡某于某酒店嫖宿,两人事先谈好价格是800元,房费也由男方承担,先由胡某垫付。事后,胡某临时加价到了4200元。但邓某认为嫖费不值此价,更不想承担房费。于是,邓某先假装答应,并以手头没这么多钱为由,提议带胡某去找朋友,再在途中伺机逃走了。
“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胡某心有不甘,但苦于对对方的个人信息一无所知,气愤的她找到了自己的朋友杨女士帮忙,并说自己和一男相约见面后被其“强奸”,希望杨女士帮助自己把他约出来处理清楚。
替朋友抱不平的杨女士根据二人先前的联系方式,加上了邓某的好友,并主动提出相约见面。当晚凌晨4时许,杨女士在东城街道某酒店见到了邓某后,立刻电话通知了胡某两人所在房间号。不出几分钟,胡某赶到,邓某意识到自己被骗,跑下楼又被两人拦住脱不开身,于是想到了报警,想找警察来评评理。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经审讯,邓某和胡某对自己卖淫嫖娼的行为供认不讳。最终,二人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
这智商还敢去嫖娼! 这鸡没点诚信
这么贵哦,要八百,这个果然比上班来的快
陶米 发表于 2021-5-27 12:46
这么贵哦,要八百,这个果然比上班来的快
看的穿,不上班。
临时加价,没有职业操守!
斯图尔特桑 发表于 2021-5-27 12:26
这鸡没点诚信
都是饲料喂的,还诚信?
800可以买一大堆盔甲甲片了
嫖娼卖淫只拘留哈就行了!!!强奸后果就大了! 唉!一个没职业道德一个又是日龙包
年轻人不讲武德
╰gǒが油メo 发表于 2021-5-27 14:06
嫖娼卖淫只拘留哈就行了!!!强奸后果就大了!
你意思比今天那几个警察好些?
真以为自己运气好,会有人主动送上门?
妹儿亏大发了,这下耽搁好多生意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