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多岁老人家没有分到属于自已的安置房!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meishanren.com/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85"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85"><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尊敬的领导:</p><p class=""> 我是白玉6组村民。二十年前我就是独立户口了,父母和我是两个户口。2003年拆迁那回就与父母彻底划开,各自有属于自已的房子。2007年,安置房修好了,上报指标,我上报的是125平米的,老人家节约,只报了90的,说够住就行,重要的是少补钱。</p><p class=""> 由于当时户型不够,我们只选了125的,结帐单上都标注,剩余移到下期再结。结果到2016年相关安置人员给我们说没有了,让我们白白等了9年变成一无所有。 </p><p class=""> 我就想问,结帐单上白纸黑字在那里摆着,凭什么说没有就没有?两户头只分了一套,说明安置合同并未完结。</p><p class=""> 今得知,多个小区都有剩余安置房,而我们失地农民却没得到妥善安置。三代人俩户头却挤在一起,这是何意?</p><p class=""> 望领导妥善解决。我们不希望得到的只是一个答复一个圆场。老百姓的心很痛!</p> <!----></div> 这个,我解决不了两户口,也得看户口下有多少人头,一个40平米
不晓得是按那时标准还是按现在标准执行,这个得问政府
堕落天堂 发表于 2021-4-20 22:42
两户口,也得看户口下有多少人头,一个40平米
以上报时间为准。就像立法一样,立法前和立法后会照立法前执行。
就像各类案件,旧法时发生的会照旧法执行,不会照新法执行!签字生效即是合同关系,岂能儿戏
按理说那会儿拆的应该是划地自建,参照东门口苏母公园旁边安置房
老K光速 发表于 2021-4-21 08:22
按理说那会儿拆的应该是划地自建,参照东门口苏母公园旁边安置房
对啊,自建更划算。但我们不是,是安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