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人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码登录更安全

查看: 9140|回复: 0

[眉山] 眉山人注意,事关你的驾驶证!最新提醒→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0

主题

197

帖子

341

消费券

眉山常客

威望
1 点
 楼主| 发表于 2024-3-13 11: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大家是否都清楚自己驾照的
清分日期换证日期、审验日期
这3个重要日期?
有部分司机
因为记错了清分日期
导致“超分”
在这里
给大家重新科普一下

驾照的清分时间

驾照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将自动清分。


110805xvik2ml79dqjc63i.png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循环。

比如,12月5日取得驾驶证,那么至第二年的12月4日24时为一个记分周期,从第二年的12月5日起为一个新的记分周期。


驾驶证的“清分规则”
是怎样的呢?


1、可以清零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有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零。

2、不能清零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所以,大家请记得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并缴纳罚款,以免把记分带到下个周期哦~

3、温馨提示

持A类、B类(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以上准驾车型的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有记分的,需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参加审验学习。

同时,如果驾驶人办理了增驾,其清分日期依旧按照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计算,如果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大于或等于12分,则需要根据记分分值、驾驶人车型参加“满分学习”。

驾照的换证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110805gb5fp5cbddbbd3ii.jpeg

以上面这张驾驶证为例,其在2018年11月5日领证后,可以在2028年11月5日前换发长期有效驾驶证。

那么驾驶人可以提前多久办理期满换证呢?答案是90天!如果驾驶人逾期未换证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和逾期的时长息息相关。

1、逾期1年以内:可以直接换

驾驶证过期一年内的,可以正常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重要提醒:逾期期间不允许驾驶机动车上路。

2、逾期1-3年:重考科目一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未到三年的,驾驶证会被系统注销,此种情况属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驾驶人通过重新考取科目一合格后进行换证,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3、逾期3年以上:重新报考驾驶证考试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三年,驾驶人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所以,如果驾驶人因出国、服兵役等原因无法及时办理换证,一定要上交管12123APP申请延期换证哦!

驾照的审验日期

驾驶证审验业务其实主要和三类人群相关:


1、持有大中型客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持A、B照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


2、校车驾驶人;


3、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驾驶证审验日期是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之后的30日内。


例如,林某,驾驶证记分为9分,初次领取驾驶证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那么他的审验日期就是每年的5月31日起往后顺延30日内,30日之后没有审验的驾驶证状态为逾期未审验。


同时,如A类、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或在审验有效期截止前通过学法减分将记分清零后,就无需参加审验。


大家都搞清楚了
驾照上的这些
“重要日期”了吗?
转发提醒身边的亲友~



素材:网络
-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陵州生活」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13158766789 2024-3-14 23:55 威望 +2
水中丛林1 2024-3-14 08:16 威望 +2
西方飘雪 2024-3-13 16:18 威望 +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28-38199655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找客服官方微信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眉山人网 ( 蜀ICP备11001055号-1 网安备51140202000182 经营性ICP川B2-20100071 )

GMT+8, 2024-11-22 01:3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