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人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码登录更安全

查看: 12614|回复: 2

[青神] 凌晨4点,眉山几男子打架拿刀捅人,被判三年!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5

主题

260

帖子

397

消费券

眉山熟客

威望
3 点
 楼主| 发表于 2024-1-3 08: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日,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目前羁押于青神县看守所。



085825ooj8oloaa4zojoaa.jpeg

案件详情



2023年8月3日凌晨3时许,章某等人在青神县美食街吃完夜宵后,联系杨某购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抽。经双方商谈后,约定在青神县某店铺门口交易,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两支电子烟。同日凌晨4时许,章某等人与杨某及被告人徐某等人见面交易。交易中,双方因烟弹头数量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矛盾。在此期间,被告人徐某为帮杨某下车与章某等人打起来,被告人徐某返回车中拿出一把水果刀,向身后环抱他的章某捅去,章某大喊中刀后,章某随行同伴将其载入县医院进行治疗。事后,经青神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认定,章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判决结果



经青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重伤二级的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上,青神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释法



引发故意伤害案件的因素较多,很多时候仅仅因为一件小事处理不当,便演变为不可调和的结局,“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切勿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打架附加成本:留下案底 +打输住院+打赢赔医药费、判刑、坐牢+家人朋友担忧+就业、工作、出行、生活、子女就业等因留下案底遭受更大的影响。在此,青神县人民法院再次提醒您:冲动是魔鬼,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理智、冷静地处理生活中的矛盾冲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当文明人、做文明事。


085825nmggwig1av5ikfmu.png 忍!不要冲动!

来源:青神法院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13158766789 2024-1-6 11:51 威望 +2
水中丛林1 2024-1-3 19:24 威望 +2
1773871777 2024-1-3 11:16 威望 +2
老K光速 2024-1-3 10:12 威望 +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28 17:40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78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消费券

    眉山名人

    威望
    1 点

    倾城美貌男

    发表于 2024-1-3 15: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这烟太贵了吧,比富春山居还贵,这就不科学了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主题

    628

    帖子

    632

    消费券

    眉山老客

    威望
    0 点
    发表于 2024-1-4 08:29:3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
    轻型毒品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28-38199655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找客服官方微信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眉山人网 ( 蜀ICP备11001055号-1 网安备51140202000182 经营性ICP川B2-20100071 )

    GMT+8, 2024-5-22 20:4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