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眼镜、透视麻将
牌面看清稳赢……
不仅有工具
还包教学会
这样的“千术大师”
看起来像影视剧
实际上是个普法片
近日,彭山区法院公开宣判了
眉山市首例传授犯罪方法罪案件
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
经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21年2月,王某某在其租用房屋内销售赌博作弊的工具,后于2021年3月起先后聘用韦某、李某某等人通过淘宝网、微信朋友圈售卖用于赌博作弊的工具,并通过语言、图片及视频将这些工具的使用方法传授给客户。
其中,王某某负责进货、给产品定价、收款、发货,现场接待客户并向其传授赌博作弊工具的使用方法等;李某某、韦某等人负责网上销售及教授客户使用赌具等;李某某还负责网站推广、网店运营。
同年7月24日案发时,王某某非法获利20多万元,李某某非法获利约3.2万元,韦某非法获利约2.5万元。王某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聘请并伙同李某某、韦某等人通过销售赌博作弊器材、微信通讯、视频演示、当面演示等多种方式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之规定,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综合三被告人的各项量刑情节后,法院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缓刑不等的刑罚。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像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某种或某几种犯罪的技能、技术或者技巧的行为,犯罪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传授行为,即构成既遂,而不问被传授人是否掌握、接受了犯罪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5条,犯本罪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本来是一个高尚的职业,可是如果教人一些歪门邪道甚至犯罪的东西,不仅误人子弟,还将受到法律严惩。”案件承办法官黄惠敏提醒广大网友,无论是生活中,还是通过网络学习技能技术时,应注意甄别内容,远离有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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