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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 东坡公安依法查处了一起妨害公务案 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 依法保障了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12月23日18时许,苏祠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大北街有人拿东西在砸小区内停车位上的车子。处警民警随即到达现场,经了解,罗某某将木架放置在停放于小区车位的车辆上,车主郭某某称对其车辆造成了损坏。
通过走访,民警了解到,该小区系老旧小区,罗某某房屋窗外原是一片空地,归物业公司所有,几个月前,小区规划,将空地改建成车位,并将车位出租于车主郭某某,收益归物业公司所有。罗某某多次要求物业公司将车位恢复成原样,物业公司答复罗某某,会将此车位改建为公共健身场地。罗某某见物业公司一直未改建,于是就发生了将木架放置在车辆上的一幕。
因罗某某涉嫌违法行为,民警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而罗某某态度蛮横嚣张,对民警不断进行辱骂,不予配合,民警随即对其强制传唤,在强制带离过程中,罗某某手脚并举,拳打脚踢,导致民警被抓伤。返回派出所后,罗某某仍不配合,再次将民警抓伤。 为了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东坡区公安分局决定依法追究罗某某法律责任,目前罗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对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各种暴力抗法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坚决支持和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对任何试图阻碍或者暴力妨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都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东坡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