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执法行动是“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中的一个重要子行动,危险化学品作为子行动中的一项重点整治内容,其生产、储存、运输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必须要在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不仅是严重违法行为,更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
1月15日,从眉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该局“春雷行动2021”查处了1起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重大违法案件。
该局执法人员在监管时发现,眉山XX有限公司在生产硫酸钾时,伴随有副产盐酸产生,并在厂房后面的大型储罐中盛装有大量副产盐酸成品。副产盐酸是一种被列入《工业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其生产经营必须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该公司无法提供副产盐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随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案件的进一步深挖,通过大量走访其上下游合作企业,该公司无证生产并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重大违法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该公司自2019年4月起至今,一直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并销售副产盐酸给相关企业,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
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相应行政处罚。
处罚并不是目的,严厉打击是手段,规范管理才是目的。在对该案件进行调查的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公司受疫情等客观原因影响,生产经营情况较为惨淡。
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主动作为、主动对接协调,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依照防疫期间特事特办原则,会同省、市专家组,通过资料文字审核、场外线上审核等多种灵活方式,进一步简化实地核查程序、压缩现场审核时间,对企业生产车间、工艺流程、技术条件、生产和检验设备设施、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进行评审,帮助企业完善相关资质条件。
目前,该公司已顺利通过现场评审,依法取得副产盐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一步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在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的同时,助力企业长远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的主题,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坚持打规结合,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和行业秩序,坚决做到“查处一起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方市场、守护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