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要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并分别细化提出,要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和改造力度,促进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同时,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深度融合。
同时,《方案》明确提出了2023年的实现目标:
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到2023年底,县级及以上城市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及建制镇污水支线管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力争地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平均达105毫克每升、县级城市平均达90毫克每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力争地级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2%、县级城市达85%;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生活垃圾处理上—— 到2023年底,力争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6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具备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城市和7个区域中心城市基本建成分类处理系统;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5%以上,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