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人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码登录更安全

查看: 595|回复: 0

[眉山]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 | 眉山公安交警持续曝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六)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7

主题

143

帖子

209

消费券

眉山常客

威望
0 点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着急赶时间”

“车速太快,刹不住了”

······

每一个不礼让斑马线的司机

都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


151317dn0u0qmq1uhzh2zg.gif

但安全面前

没有理由,更没有侥幸!

眉山公安交警持续曝光

一批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车辆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151317nsddvgxsgucd0sdd.gif


01
川Z5100K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地点:岷江大道与疏竹街交叉口


02
川Z2798H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地点:二环东路与琼海路交叉口


03
川AY85K1

151320r9ff588hy8x5y21f.png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地点:顺江大道政务中心处


04
川ZF81919

151321bxxxx6ku7vffvcfi.png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地点:顺江大道政务中心处


05
川Z65669

151322c7ybo0zvxsggxs4m.jpeg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地点:眉州大道与拱极街交叉口


斑马线前

司机停车礼让

彰显的是一种文明与和谐

多一分礼让,少一分隐患,多一分平安

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一起来了解下

↓↓↓


礼让行人情形图解


1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151323oalp92j2qk62b2qa.gif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2
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


151323jlihmhm3ppklzlbz.gif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3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151323l0mzm47gxkk6qvek.gif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4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151323frgamyy7ncmyno6g.gif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5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151324vqeaqel22iu9hs2g.gif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6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151324tes43gwnm646imrw.gif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


7
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151324y6jkq9jkukekyqq7.gif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礼让斑马线不仅是文明行车的体现

更是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禁止下列行为:(六)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变道、超车,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喇叭,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或者不停车让行,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审核:辜苹珂、李沛鑫
责编:贾惠娟
编辑:余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28-38199655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找客服官方微信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眉山人网 ( 蜀ICP备11001055号-1 网安备51140202000182 经营性ICP川B2-20100071 )

GMT+8, 2024-11-21 19:2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