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颁布后,21个市(州)均细化出台了《有奖举报奖励办法》,截至9月底,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有奖举报案件625件。为推广部分市(州)好的经验做法,巩固有奖举报工作取得的成效,现选取部分案例进行宣传展示。今天,一起来看眉山的做法。
“打个电话,居然还能领到奖金啊?”眉山市丹棱县一群众也没想到,就这样获得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发放的500元举报奖励。
该群众近期在仁美镇党仲灌溉沟附近散步时,发现旁边果园内有粪水顺着山坡流入沟中,于是向该镇环境网格员反映该情况,环境网格员随即实地查看发现情况较为复杂,立即电话报告丹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溯源执法。
经排查并取样监测,丹棱县某养殖公司采用潜水泵抽取化粪池粪水对果树进行灌溉,粪水通过地面径流排入党仲灌溉沟,其中总磷、氨氮浓度均严重超标。该起举报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版)》设定的奖励条件,给予举报人奖金奖励。
“此次偷排违法行为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不易被发现,通过实施有奖举报制度,能够调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介绍。
实际上,在眉山类似的案例还很多,市民只需通过“12345”举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核实符合条件后就会予以奖励。
此外,为鼓励更多群众支持参与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眉山市还在仁寿县开展“小微举报奖励”试点,沿用该县政府开办的“有奖爆料”微信公众平台,对举报属实的爆料,相关部门迅速组织整改、落实解决问题。核实完毕后,在7天内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爆料人发放1至200元不等的微信红包。今年1—8月,仁寿县辖区接到的生态环境相关爆料共196件,发放奖金红包4500余元。
下一步,眉山市将在“小微举报奖励”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地继续抓牢抓实举报奖励,多措并举鼓励全社会参与到生态环境违法线索举报工作中来,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