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认真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 年版)》《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2023年版)》《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不得挪用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课时,不超教学进度,不增加或降低教学难度,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运动时间、睡眠时间、作业时间、社会实践时间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本教学时间安排,未经市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更改开学和放寒、暑假时间。学校调整课时安排一天及以上应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原则上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或放假,学科质量监测及期末考试在正式放假前一周内安排。
(二)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各地各校要强化教师假期培训,不断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授课行为。要严格落实国、省“双减”政策规定,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对班级假期作业开展审查,统筹各学科作业总量,创新作业类型,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作业。要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家长要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树立科学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从攀比,不盲目跟风报班。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鼓励学生在假期合理参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科技创新、劳动教育、社会实践、艺术熏陶、体育锻炼、研学旅行等活动,拓展空间视野、培养兴趣爱好、提升实践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度过轻松而愉快的假期。
(三)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各地各校要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学校工作的突出地位,积极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安全教育,每学期放假前学校必须多形式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等专项培训,做好防溺水、防欺凌、防火灾、防地质灾害、防交通事故、防电信诈骗、防人身损害等安全教育工作,引导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接受和发出预警信息,按照突发情况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属地和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四)精心准备开学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省、市关于办学条件改善、教育经费保障、控辍保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学校规划建设、合理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开学前校舍维修改造到位、校园文化更新到位、宿舍食堂准备到位、教职工到岗到位、教学用书课前到位、教师依据课程标准提前备课到位,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安返校,严格执行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组织好开学第一课。要强化安全排查,每学期开学前学校要集中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