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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7 1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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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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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今年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统一确定为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2.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必须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吗?孩子身体不好,可以办理延缓入学吗? 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是的。小学、初中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及区域内人口变动情况,科学合理划定招生服务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4.所有小学、初中的招生入学均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吗? 是的。按省教育厅要求,我市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招生系统”https://bigapp.scedu.net/),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入学,统一公布招生结果,统一注册学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培训指导帮助家长及法定监护人用好“全省招生系统”。家长及法定监护人应关注孩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媒体、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公告的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时间、批次、审核录取等内容,并按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日程安排,在“全省招生系统”中完成信息申报、学位申请审核、录取及报到等工作。5.我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还能到原服务区的学校就学吗?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履行了告知义务,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没有按时到所在服务区学校网上申请学位而学位已满额的,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是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工作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眉就业经商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在眉山市外招生,违规跨市州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学籍。在“全省招生系统”招生录取时,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及比例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户籍地安排就近入学。由居住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当地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眉山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也在集体户籍的,由户籍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同一乡镇(街道)或同一招生服务区范围拥有住宅产权和户籍的二孩,可按家长意愿安排就读同一所学校。因片区调整不在同一学校的二孩或三孩,由监护人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同一所学校。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三孩可不受招生服务区限制,按家长意愿在县区内自主选择入学。不可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宣传,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关联组织选拔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12.有机构或者个人承诺可以帮助就读某学校,可信吗? 不可信。请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按省教育厅要求,凡未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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