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情况经我单位核查,现回复如下: 1.关于河道两岸土地占用情况的问题。坛罐山河道改建实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属于生态修复工程,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该项目所使用的土地为农村集体土地与河道保护范围土地。项目用地均与农户按照相关约定进行有偿使用。项目用地范围中,有部分农户前期已将土地经营权长期流转至坛罐山文旅公司,此类土地的使用均与坛罐山文旅公司约定使用。不属于国家依法征收土地。
2.关于河道两岸砍伐的树木、竹子是否属于补偿范围及补偿标准的问题。该项目所使用的土地,均参照眉山市东坡区项目用地标准进行合理补偿。坛罐山文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取得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部分土地使用权不归农户所有,且相关地面附着物已按照业主、农户及河道保护管理单位权属范围进行相关补偿。
3.关于政府是否在取得群众同意后施工的问题。2023年3月11日,滴水村村委员会已组织相关群众在8组组长吴永富家中召开涉及该项目用地的村民大会,会上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并表决是否同意在滴水村范围内实施该项目,其中已将经营权流转至坛罐山文旅公司的农户没有参加此次村民大会,会上涉及农户采取表决方式一致同意实施该项目。表决通过后,设计和测量人员进场进行测绘,随后农户签字确认,因此该项目已充分征求村民意见。
4.河道改建是否有相关的文件或政策支撑。河道改建实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办规计〔2021〕334号)、《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水函〔2020〕488号)、《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眉山市东坡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均可为该项目提供政策依据支撑。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如您还有疑问,可致电多悦镇人民政府社会治理办028-3855301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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