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依法冻结一百万,依法返还九十万
2020年10月16日,郑某某因为涉嫌开设赌场罪被逮捕。家属委托黄新强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郑某某所涉案情为:2017年8月至被捕期间,伙同他人租房、聘请人员,利用“超级大富豪”“金利”“宽窄”“天府”“夜游神”等游戏软件,采用购买游戏币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非法获利283万余元。向其母亲王某某银行卡转账123万余元。侦查机关依法冻结其母亲银行卡上全部现金100万元。
因为郑某某平时比较节俭,工作又特别努力,同时在帮别人做传奇代练,卖传奇、倩女幽魂、稻草人游戏装备,介绍美容,投资房地产,合伙开烧烤,酒吧卖酒等等,获利颇多。在被捕时,其自有银行卡上有资金91万元,也被冻结。在为郑某某辩护期间,郑某某对自己开设赌场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对开设赌场获利283万余元,一直不服。
鉴于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件的情节和量刑,非常复杂和麻烦,涉及赌场开设时间周期长短,同案分工情形,参赌人员多少,涉赌金额大小,获利数额及分配,社会影响,特别是网络数据和情节的认定等等,非常纷繁,难以梳理。虽然在审查起诉期间,做了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针对获利金额,辩护人与公诉人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言明:起诉到人民法院,由合议庭裁决。
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辩护人就郑某某的获利金额,使出洪荒之力为其辩护。合议庭法官尽职尽责,对郑某某的获利金额再三计算,最终在2021年11月底作出判决,采信辩护人意见,没收郑某某名下91万元,扣除罚金10万元,依法解冻其母亲王某某银行卡现金90万元。案件历时14个月结束,郑某某及其亲属转变了对法律的信念。
随着法治社会的逐步建立,对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越来越严格。对涉案人员所涉财产依法冻结,在案件最终处理时,依法裁决并解冻,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