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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7 1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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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诉求
东坡区鲜店路1**号业主反映:半月前城投公司在鲜店路断道施工,导致自家车辆(川Z-***2)无法开进小区,2021年12月20日晚上将车辆停放在安和路的停车位上(带编码),票据告知会收费40多元,工单RGDH995114002021122200940问题,问题曾反映至主城区道路交通部门,核实告知该费用并未产生,但市城投部门一直致电威胁自己,告知该路段是城投部门负责,如果不缴纳40元停车费,会找自己事,2021年12月24日将车停放在该路段又再次产生53元,自己车位费主要是由于施工导致的,部门应该给予负责。 1、希望部门核实自己车辆是否在该路段产生停车费。 2、如果有,希望市城投给予赔偿。
办理结果
已电话回复该车主,经核实情况如下:1、车主车牌号为(川Z2***)于12月20日09:24至12月24日10:07,车辆停放在安和街(不动产中心外)路段0061049号车位上,产生53元停车费;12月24日15:10至12月27日11:20,车辆停放在安和街(不动产中心外)路段0061046车位上,产生31元费用,核实该车主停车费用无异议。 2、新区大市场范围(鲜店路、霞光路等路段),封闭施工工程为:东坡湖雨污混接整治(206点位),导致路边车位暂时无法使用,该车主将车停在安和街(不动产中心外)路段,并非施工路段,所产生的停车费用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文件规定执行,车主应该正常缴纳的停车费用。 3、经核实,智慧停车部门无任何威胁行为,且车主无法提供相应的威胁证明。经电话沟通讲解并协调,车主表示84元停车费不愿意缴纳,用户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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